不想还债竟然低价卖车给内弟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0:20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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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橡塑铝箔厂家
天津市的A和B之间存在民间借贷的关系,但是B一直不还款,这让A很恼火,于是就警告B,如果在不还钱,就要拿B的车子来做抵押。
听说A要抵押自家的车子,于是B就想到了一个对策,把车子卖了,就不用抵押了。几天后,A得知B竟以8000元的低价将车卖给了内弟,现B已无财产可执行。
一辆车子只卖了8000元钱,这肯定和市场上的价格是非常不合理的,是变相的转移财产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认为,合同法规定,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、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,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在本案中,B卖给的又是他自己的亲弟弟,所以很明显的就是变相转移财产。本案中,B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私家车卖出,属于为逃避债务低价转让财产。A可请求法院撤销B的卖车行为。但A应在知道B低价卖车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。